为工会工作提供更有力的组织保障
中国金融工会着力夯实工会基石
本报北京6月22日电 (记者王娇萍)成员单位从8家陆续增加到30家,拨缴工会经费收入从1997年的1428.6万元增加到2008年的8026.3万元,由此进一步夯实了工会的组织基础,壮大了工会的实力——在今天召开的中国金融工会三届一次全委会上,中国金融工会第二届全委会以来在巩固和加强金融系统工会组织自身建设方面取得的突出成就,引起了与会代表的关注。
近年来,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和金融企业重组的推进,给工会组织建设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针对这一实际,中国金融工会从源头着力,制定了《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会协管工会干部的暂行规定》,并依据《规定》坚持对工会领导班子新任领导干部进行认真考核,从做好协助党委管理工会领导干部工作入手,切实加强了工会领导班子建设。目前,绝大多数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都依法独立设置了办事机构,基本上做到了工会主席(主任)由党政同级副职的领导干部担任或兼任。
中国金融工会还依靠党的领导,先后下发了《关于在金融企业股份制改造中切实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系统工会组织建设,完善工会组织办事机构设置和工会专兼职干部配备的规定》等文件,有效地解决了在国有金融企业股份制改革中,部分单位在工会组织建设上存在着撤销、合并工会办事机构,工会专职干部大量流失等问题。
在具体工作层面,中国金融工会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大工会干部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工会干部履职能力和水平;以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基层工会工作条例》等为契机和动力,坚持依法建会,依法治会,大力规范企业和基层工会建设;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并与贯彻《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和促进基层单位中心工作任务完成相结合,努力增强基层工会的活力。
工会组织的建立健全,为金融系统各级工会的工作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近年来,各级工会无论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激励广大金融系统职工建功立业,还是推动建立维权机制,切实维护金融系统职工合法权益,都取得了可圈可点的成绩。统计显示,二届全委会以来,中国金融工会共评选表彰了266名全国金融劳动模范、1677名全国金融“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和532个全国金融“五一劳动奖状”获得单位;而《全国金融系统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全国金融系统职工代表大会操作规程》等的制定、出台,以及在金融企业特别是股份制企业一级分支机构以下单位普遍建立职代会制度和行(司)务公开制度等方面的积极探索,又切实推动了金融系统职代会制度建设和行(司)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组织是基础。会上,新一届中国金融工会领导班子表示,今后五年他们将继续在完善工会组织办事机构设置和工会专兼职干部配备上着力,尤其要指导各金融机构不断加强总行、司一级的工会建设,关注外资金融机构工会组建工作,不断扩大中国金融工会在全国金融系统的覆盖面和代表性,让工会工作的基石更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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