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出台领导干部问责制
《工人日报》(2009年06月22日 003版)
本报讯(通讯员李承锦 记者肖树臣)河南省漯河市近日出台了《漯河市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涵盖8大项问责内容、31种问责情形,这是河南省省辖市中首家出台的领导干部问责制度。
为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忠于职守,正确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漯河市委、市政府出台了《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问责内容包括乱搞面子工程、执行决策扯皮、干扰企业发展、保障民生不力等31项具体情形,同时规定10种问责方式: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效能告诫、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或建议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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