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颁布“居住证转沪籍”实施细则反响热烈
赞同者:政策给外来人带来了希望 反对者:上海负荷不了更多的人口
“我们觉得上海的人才政策,是欢迎和鼓励外来人才来沪为上海的建设多做贡献的。”6 月17日,备受关注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正式出台后,即受到热烈反响。
很多盼望真正成为上海市户籍“大家庭”中一员的外来人才纷纷表示,这项政策给他们带来了希望,是他们可以进入上海的有效渠道。但也有当地市民直接指出,上海负荷不了更多的人口。
第一批转沪籍两个月后变现实
根据《实施细则》,居住证持有者持证累计满7年后可转上海户籍。据了解,上海市从2002年6月15日起实施居住证制度,累计持有居住证的人数总计为27万左右,其中,2002年申办居住证的人员约为3000人,他们到今年恰好满足“持证满7年”的条件。也就是说,第一批转沪籍2个月后变现实。
根据《试行办法》,上海对持证人员申办常住户口将实行年度总量调控,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按规定排队轮候办理,超出当年调控人数总额的,依次进入下一年度办理。
但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叶明忠透露,根据《实施细则》中设定的条件,2002、2003、2004年这三年持有居住证的人不是很多,经过测算,估计这三年的居住证持有者申办“沪籍”不会受到总量限制的影响。
记者据此推算,2002年获得居住证、符合“持证满7年”条件的3000名“新上海人”,如果同时满足其他申办条件,最快今年有望获得上海户籍。
无职称人员可凭薪酬或纳税替代
《试行办法》规定,来沪创业、就业,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境内人员,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申办。条件设定上分为申办条件和激励条件。申办条件主要包括稳定居住就业、参加社保、依法纳税、能力水平、诚信记录等方面。持居住证年限及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年限满7年。激励条件主要强调能力业绩和贡献。如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的,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或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和参保年限的限制;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为适应部分未实行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制度的企业中就业、创业人员的实际情况,《试行办法》设定了以薪酬、纳税、或创造就业岗位的实际水平,替代申办条件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资格的要求,即薪酬及纳税或解决本市就业贡献达到一定标准的就业、创业人员可不受职称(职业资格)限制。
新政策赞成和反对者各占近半
该政策一经出台,就引起了社会各界,尤其是已经持有上海居住证人口的高度关注。
一些专家认为,这项政策有利于上海建设人才高地,也有利于上海市加快“两个中心”的建设目标。众多外来人才把这当做是外来人才进入上海的可盼望的渠道,说明上海是欢迎和鼓励外来人才来沪做贡献的。
上海媒体联合市民信箱进行的相关调查反映,参与调查的962位市民(其中53%为沪籍)对“上海居住证转户籍”政策持赞成和反对的各占近半比例。62%赞同受访者认为将“为上海引进人才和技术,激活上海经济”。
针对在上海户籍的受访者中有43%的人担心“上海城市承受力有限”的问题,华东师范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桂世勋指出,政府应统筹兼顾,有一个到2020年的总体“居转户”人口数量调控规划,采取既适度增加在这个时期人口迁入的数量,解决外来人才渴望转入上海的愿望,又有利于实现上海人口合理规模、减缓户籍人口就业压力、搞好社会保障等的应对措施。(本报上海6月1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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