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话直说】派出所索捐底气何来?
□黄哲雯
《工人日报》(2009年06月17日 003版)
在云南省宣威市龙场镇,为了辖区内的龙场派出所新建大楼,煤矿主和砂石厂老板不得不多次捐款——据6月15日《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煤矿每家不得少于3万元,砂石厂每家不得少于1万元。
无独有偶。安徽安庆市杨桥派出所前不久借新楼落成典礼,收受社会捐助共计11.8万元。
虽然“弥补经费不足”是当事派出所的理由,但众所周知,派出所是国家执法部门,依靠的是财政拨款。强迫辖下企业捐款,透着一种霸道。
派出所索捐的底气到底从何而来?
派出所是执法部门,对于被索捐者来说,有不少事情得求它们。如果派出所提出要求而不给面子,那岂不是自找麻烦,吃不了兜着走吗?一煤矿主只因捐款未到数,一石厂老板捐款后只因要求拿到正规发票,便招致龙场派出所不批拨炸药,以及找名目罚款的刁难,便是典型例证。所以,明知派出所做法不对,一般人只能打碎牙和血吞。
这样的派出所及警察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和职责,忘记了警徽那沉甸甸的分量,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牟取利益的手段,让被索捐者敢怒不敢言。
迫于舆论压力,像以往那些被曝光的索捐派出所一样,龙场派出所最终也会被责成退回捐款,相关责任人被问责。但此事过后,类似的新闻是否还会发生,则取决于对该派出所的查处力度,否则,免不了还会有心存侥幸者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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