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观点】如何确保“红头文件”不“越界”
“为了加大我县水土流失防治力度,决定由县公安局代表水利局征收水土流失防洪费”——据6月13日新华社报道,来自湖南省溆浦县政府一份“县长会议纪要”中的这段话,让人们不可思议:为什么防洪费要交由公安局代收?
令人欣慰的是,由于湖南省自去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湖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溆浦县政府这一“县长会议纪要”中关于“公安局代征防洪费”的决定,经溆浦县人大常委会审查,确认其为违法行为被叫停。
至此,与之前类似新闻不同的是,这则新闻的看点已不在“红头文件”闹笑话上,而在于对“红头文件”如何设置“紧箍咒”、给公权力如何套上“笼头”上。
有关问题“红头文件”的新闻,这些年来屡被曝光。尽管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不少地方实施了“红头文件”备案审查制,但进入今年以来,类似的新闻仍是接连出现。比如有地方下发“红头文件”让公务员售房的,有地方下发“红头文件”给企业设香烟消费指标的,有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红头文件”让下属单位到指定商家购买指定价格商品的,给人的感觉是,荒唐可笑的“红头文件”非但未有绝迹之意,反而有越演越烈之势。
其实,一些地方在下发问题“红头文件”时,未必不知自己的行为不妥,未必不知自己已经超越了法定权限,之所以还我行我素,一则是因为在利益的驱使下,心存侥幸,希冀能蒙一时便蒙一时;二则是因为从没听说过有谁是为此而被严厉问责的,所以即便“不幸”被曝了光、招了骂,赶快叫停便是。
所以,对于问题“红头文件”,不可仅止于曝光、叫停了事,更应启动严厉的问责制。倘若总是无人担责,或者处罚之手高高举起轻轻放下,那么,问题“红头文件”就难以绝迹。
再者,新闻中有关湖南省几乎所有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都反映“‘有件不报’的现象比较多,还有不少‘红头文件’欲躲避监管”的问题,无疑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对于这一问题的成因以及如何对这一漏洞进行修补,必须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来。
“红头文件”备案审查制虽然对纠正行政违法行为有不小的作用,但说到底,毕竟是事后审查,有一定的缺陷,正如有人所指出的,事后审查存在滞后性,往往是审查出问题时,相关危害已经产生了。因而,在规范红头文件问题上,工作重点还是要放在控制问题“红头文件”产生这一环节上——具体而言,进行事先审查,让权力无法僭越法律,让带病的规范性文件压根儿就出不了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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