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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6月13日 星期一

将维护业主安全看成“物业卖人情”

郑州警务室进社区竟引发部分业主质疑

《工人日报》(2009年06月13日 001版)

本报讯(通讯员肖风伟 李承锦 记者肖树臣)近日,郑州警务室进入一家社区,竟引发部分业主质疑。有人认为,警务室进社区事前未征求大多数业主意见。而警方表示,很多事情都有两面性,关键看是否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

家住郑州市绿城·百合公寓的张女士近日发现,原来的小区业主休闲会所挂上了“九如路派出所绿城·百合社区警务室”的牌子。休闲会所变身警务室,这让张女士难以接受。她说,当初买房时,销售人员承诺小区将设一个业主休闲会所。按照规定,改变业主共有面积用途,需经绝大多数业主同意。警方进驻之前,没有任何人找她征求意见。

对此,绿城·百合公寓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任先生表示,设置警务室前,物业公司曾随机召集了十几个业主开会,八九个业主都表示赞成,所以就敲定了此事。而警务室所占用的地方,确实属于业主的公摊部分,但之前开发商是否承诺设置业主休闲会所,他不清楚。

“物业公司卖人情,不能出卖业主的共同利益啊!”王女士认为,社区设立警务室确实给业主带来了方便,但她担心:“以后要是有人打架斗殴,杀人放火的,半夜三更带来这里处理,那该多吵闹!”此外,她还担心设立社区警务室后,周边的居民办事或报警都会来这个小区,封闭式管理的小区可能变得随便进。

采访时,更多的业主对此事表示欢迎。李先生说,物业公司征集业主意见时,他赞成设立社区警务室。“业主会所也只能用来聊天,占用一些没什么!”他说,设置警务室,对于坏人而言是一种震慑。而且,在家门口就能办证照,也省去了到公安机关的车马劳顿。

九如路派出所所长王志中表示,在大型社区设立警务室是郑州市万警进社区活动内容之一。按照公安机关要求,小区业主达1000户,即应配备社区民警,原则上一个民警管理1000户、3000人。绿城·百合公寓开盘时,郑东新区管委会曾与开发商协调,要求其提供配套设施,其中就包括警务室用房。进驻绿城·百合公寓,警方也没有空手而来,而是投资50万元在小区里安装了近百个摄像头。“我们是来给业主看门的,是来给业主服务的,不是来挣钱的!”

“开发大型楼盘,必须预留警务室、医务室。”王志中说,这是开发商应尽的义务,各警务室用房都由开发商免费提供。警务室只服务于其所在社区业主,这里也只处理一些小纠纷,不会带来吵闹。

对于一些业主的质疑,王志中表示理解。他说,很多事情难免有两面性,关键要看是否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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