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总开展“共同约定行动”重扩面看实效
对敷衍企业实行评模评先一票否决
《工人日报》(2009年06月12日 001版)
本报讯(记者关明 通讯员王东明)在太原市总工会开展的“共同约定行动”中,有390家企业做到不减薪,还新增工作岗位1080个。6月9日,山西省总工会召开全省“共同约定行动”现场交流会,推广了他们的经验。省总工会明确要求,对于不参加或敷衍应付“共同约定行动”的企业,取消企业申报各类先进称号的资格,特别是在评审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五一劳动奖状(奖章)等荣誉称号时,实行一票否决。
据统计,该省共有1.6万家企业参加“共同约定行动”,覆盖职工326万人,开发新岗位2.6万个,原计划裁员的4645个企业减少裁员7.3万人。各级工会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原则,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网络优势,把区域性行业作为重点,联合几十家甚至上百家企业签订“共同约定”,抓住让劳动者创业、实现就业和对在岗职工进行培训等关键问题,重点突破,有力地推动了企业发展,维护了职工权益。
太原市把保岗位、保增长、保工资、保稳定、实现稳员增效作为重点,将集体协商机制,“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双爱双评”活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农民工援助行动,实施安康工程融入“共同约定行动”之中,太原煤气化集团有限公司等60余家企业承诺按照集体合同的规定维持职工工资增长5%~10%不变。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郭海亮要求全省工会组织,要以受冲击较大、困难较多的企业为重点,在扩大覆盖面上下功夫,以“稳员增效”为重点,在增强实效上下功夫,以完善机制为重点,在督促落实、兑现承诺上下功夫,以整合资源为重点,在营造“党政重视支持、工会主导运作、依托三方共促、企业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上下功夫,最大限度发挥“共同约定行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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