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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6月04日 星期一

把民主管理融入到依靠职工办企业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之中

荆州连续出台3项制度推动基层民主管理

《工人日报》(2009年06月04日 002版)

本报讯 (记者邹明强 通讯员胡元志林培刚)近日,湖北荆州市总工会连续出台3项制度,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努力把民主管理融入到依靠职工办企业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之中,推进基层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向更深层次发展。

据悉,在荆州市总出台的《职工代表大会预审、指导监督、反馈报告制度及工作标准》中,要求工会关系在本市并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省驻荆州的单位,均应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会前报告、会后信息反馈及备案两项工作。各级产业委局工会和县市区总工会都要做好会中指导监督工作。

《荆州市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区域(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暂行标准》,除规定了区域(行业)性职代会组织制度、职权、程序、原则和要求外,还包括议题内容、提案的征集和处理方法、职工代表的选举方式和比例结构及上级考核等内容。这一标准的推出,提高了区域(行业)性职代会的工作质量,保障了小型、分散型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新出台的《荆州市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控制程序简易指导文本》(试行),从节约成本、便于基层操作入手,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目的和范围、组织结构、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控制程序的主要内容和形式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市总要求各企事业单位在达到简易指导文本标准的基础上,再按照《湖北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控制程序指导文本》的要求操作,进一步提升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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