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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4名青年抢劫网络虚拟财产被判刑
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法院日前对一起罕见的抢劫虚拟财产案一审宣判。以王晓全为首的4名青年因抢劫一名网民的Q币、游戏币和游戏装备等,被法院认定构成抢劫罪,王晓全被判有期徒刑3年,其他3名被告均被判缓刑,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自去年以来,此案当事人王晓全经常和另外3名伙伴置学业于不顾,一起到沈阳市东陵区前进乡某网吧打大型网络游戏。由于级别不高,“装备”也比较简单,在网上常受“欺负”。他们发现同网吧内一个名为“沈阳小伙”的网民“装备”丰厚,游戏时胜多负少,在索要未果后,便产生了伺机抢劫的念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10月22日零时许,来到网吧的王晓全等4名青年经预谋后,对正在上网的“沈阳小伙”进行殴打、威胁、恐吓,迫使“沈阳小伙”按其要求转出价值人民币100元的Q币100个,以及大量的游戏币、游戏装备,4人将这些网络虚拟财产予以平分。随后,王晓全又单独将“沈阳小伙”强行拽至外面,从其身上搜出并抢走人民币200元。
案件发生后,“沈阳小伙”向警方报案。王晓全意识到惹了祸,向警方投案自首,并与“沈阳小伙”达成调解协议,主动出钱补偿。然而,这4名青年的行为涉嫌抢劫罪,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Q币、游戏币和游戏装备,属于网络虚拟财产,虽在现行法律中,只对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予以认可,并没有对虚拟财产的合法性作出明确规定,但玩家在游戏中财物的积累需要付出时间和金钱,虚拟财产完全具备财产的一般属性,应当纳入刑事法律保护范围。本案中,被告人王晓全等4名青年以暴力手段抢劫虚拟财产,已经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4名被告人系初犯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主动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故酌情从轻判罚。
(新华社记者 范春生)
“走遍千山万水、历尽千辛万苦、排除千难万险、说尽千言万语”
山东平度法院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
本报讯(记者杨明清 通讯员王伟明)日前,山东平度市法院召开了加大“服务企业年”活动动员大会,对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这是平度市法院针对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该市经济增长面临的挑战和考验,积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举措。
“四千四万”:让企业活起来。为给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尽快地为企业回收债权,回笼资金,让一些濒临破产倒闭的企业活起来,平度市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发扬“走遍千山万水、历尽千辛万苦、排除千难万险、说尽千言万语”的“四千四万”精神,用足用活执行手段,尽一切可能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据统计,活动开展以来,法院先后组织执行人员赴外地执行130余次,为企业追回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平度市企业在外债权达到1.24亿元。平度市法院决定从年初集中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和庭室负责人分组深入辖区企业,开展调研和普法活动。一方面要重点了解企业在发展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并在最大限度上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另一方面选取典型案例,使巡回法庭深入企业,通过公开审理案件,切实增强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法律意识。
为此,法院各庭深入走访全面了解情况,在保证公正的前提下,做到快审、快结,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措施,尽快为企业追回欠款。同时集中开展赴外地执行活动,由分管院长、执行局长、执行庭庭长带队,组织精干人员成立赴外地执行小分队,划分不同的区域集中执行,帮助企业及时回笼资金。在执行过程中灵活采用执行措施,对一些有发展前景但因受金融危机影响现实履行能力较差的企业,采取“放水养鱼”的办法,帮企业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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