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共同约定”确保职工工资增长
90%企业签订工资专项合同,半数以上承诺工资增长5%
《工人日报》(2009年05月26日 002版)
本报讯(记者鲍冬和 通讯员冯婧)“工会与企业职工开展“共同约定行动”以来,全县已有90%的企业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还有部分企业承诺,保证职工工资增长5%以上……”记者近日从江苏海安县总工会获悉,尽管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仍在继续,但该县职工工资“增收”前景仍然喜人。据县总工会主席段仁贵介绍:“目前,全县已单独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586份,覆盖职工83672人。其中50%以上的企业把保证职工工资年内增长5%明确列入合同。
“金融危机情况下,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还能不能推进?怎么推进?”今年初,海安县工会、劳动保障、发改委等部门就此召开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专题进行研讨,形成共识:越是在经济形势困难的情况下,越要切实加强对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危机面前,职工利益与企业发展同进退。为此,该县政府与工会在今年3月初联合发出倡议,呼吁和动员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在保民生、保稳定中发挥主导作用。倡议发出后,很快有200多家企业主主动承诺不裁员、不降薪,与职工签订以“同舟共济、共克时艰”为主要内容的共同约定协议374份。
该县经济开发区的170家企业及80多家区域(行业)企业全部签订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保证职工涨工资成为其中一大看点。李堡镇43家受金融危机冲击影响较大的企业及88家区域(行业)企业,全部签订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协议,以保障职工不降薪为底线,真诚与职工抱团闯难关。江海机床集团在形成工资专项协议书草案前,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草案形成后,专门召集各方代表,就职工工资、劳动保护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关键问题进行协商讨论,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后由工会与行政签订执行。目前,该集团人心齐、生产火,产销形势大大好于同行和年初预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