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中国慈善排行榜日前在京揭晓,榜单编制者在收集2008年企业捐赠情况数据时,发现部分企业实际捐赠数额与向外界公布的数额不符,于是,表示将公布企业“捐赠不兑现”名单。然而,在人们的期待中,这张“捐赠不到位”名单最终语焉不详,中国企业“怎么做慈善”再次被推向了风口浪尖……
【特别报道】慈善“赖捐”成为企业“潜规则”?
汶川大地震一周年。在人们的记忆中,大地震引起的“爱心井喷”依然历历在目:在各大慈善晚会上,许多企业家代表手捧标有捐赠数额的红色牌子走上舞台,慷慨激昂地表示要向地震灾区捐款捐物……
大灾确实激发了我国财富人群的慈善捐赠热情。据统计显示,2008年,我国来自社会的慈善捐赠总量激增到1070亿元,占GDP总量的0.356%。《福布斯》4月底发布的中国慈善榜显示,2008年的慈善捐赠中,地震捐赠超过六成。
然而,一年过去了,这些捐款承诺兑现了吗?此前,“2009中国慈善排行榜”组织方透露的“捐赠不到位企业”名单“流产”,让人们把矛头又指向了那些“诺而不捐”的企业。中国企业“怎么做慈善”再次被推向了风口浪尖。
“做慈善”目的不纯?
“企业捐赠不到位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受金融危机影响,企业无力支付大额捐赠。二是企业承诺捐赠动机不纯,恶意不捐赠。”中国慈善排行榜编制及发布者、中国社工协会副会长刘京说。
在一个经济体制成熟的国家,社会财富要经历三次分配:第一次,市场分配,注重效率;第二次,税收分配,体现公平;第三次,慈善分配,平衡社会各阶层关系。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企业财富总量迅速增加,贫富差距也正在日渐加大。在老百姓心里的那杆秤上,一个企业是否参与慈善事业便成为其是否有“社会良知”和“责任心”的重要砝码。
因此,企业参与慈善捐款,总会引起“特别关注”,有溢美之词,也不乏“作秀”、“商业炒作”、“想逃税”等负面评价。
一位长期从事慈善事业的人士表示,出现一些企业的“赖捐”行为,主要因为我国企业对公益事业的支持非常有限,公益精神不足,“中国富人捐赠的随机性比较大,为灾害捐款,一次可以捐很多,但是平时很少捐;有些企业则是借慈善的机会树立企业形象。”
有专家分析,2008年捐赠数字的攀升与冰雪灾害、汶川地震等重大事件有关,并不代表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到了一定高度。有数据显示,从2008年11月开始的最近5个月来,中国慈善捐赠量较上一年同期已经大幅度下降,下降率60%到80%。
有媒体将企业家做慈善归纳为三类:一类是真有爱心的,赚到钱后真心回报社会,不计较什么;一类是希望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讲求公益营销,借机树立企业形象;还有一类则有争风头的嫌疑,有的企业家捐款时就喊出“我的捐款要压过谁谁”之类的恨话。
“捐赠的企业,他们的内心世界,我们不太清楚,估计也不一样,但做慈善总比不做好。”一位地方慈善总会会长无奈地说。
“赖捐”需要法律约束
其实,一些企业的“赖捐”行为已经不是第一次。据报道,1998年洪水灾害,来自企业的“承诺捐款”达到6亿元,但到当年年底兑现到位的捐款仅有一半;2008年初雪灾中,湖北省民政厅曾公布消息,1.06亿元承诺捐款实际到账仅7383万元……
有业内人士指出,“诺而不捐”已经成为我国“慈善潜规则”,企业“诺而不捐”现象说明我国现行慈善制度存在着“赖捐”的空间和漏洞。捐款企业之所以敢开“空头支票”,与有关监管部门没有充分利用法律手段有关,堵上这个漏洞不仅要靠道德的谴责,还要靠法律的束缚。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晴川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诺而不捐”、“诺而少捐”的行为是企业利用慈善作秀,昧着良心为自己打免费广告,以博取美名,借机宣传推销自己。对于这种行为,相关企业和个人除了承担道德上的谴责外,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在政府及相关慈善机构举行的赈灾或公益活动现场,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的,应视为达成了口头捐赠协议。因此,与书面捐赠协议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如果捐赠人不履行其承诺,受赠人可依据其承诺的事实及相应的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兑现承诺。
据了解,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救灾捐赠管理办法》对“诺而不捐”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捐赠人应当依法履行捐赠协议,按照捐赠协议约定的期限、方式将捐赠财产转移给救灾捐赠受赠人……救灾捐赠受赠人有权依法向协议捐赠人追要捐赠款物,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说明。这一规定表明,如果捐赠人“赖捐”、不兑现承诺,受赠人可以依据捐赠协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以使其既承担道德责任又承担法律责任、社会评价。
如何放心做“慈善”
“不热心参与慈善事业的企业也有苦衷,很多爱心人士的捐款捐到一些慈善基金会以后,不知道爱心款到哪儿去了,影响爱心人捐款。”一位热心慈善事业的企业家向记者表示,我国的慈善事业发展只不过是近几年的事情,许多制度尚不健全,捐赠款用了多少,用在哪里都不明确,加之社会上对企业参与慈善事业是“作秀”的误解,都打击了企业投身慈善事业的积极性。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曾表示,有些慈善机构缺乏公信力,在管理上存在漏洞,善款使用的随意性很大,甚至被贪污或挪用,阻碍了我国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2009慈善排行榜”发起者不无担忧地表示:在人们为榜单上企业和企业家新创的捐赠数额欣喜的同时,也需要带着疑虑去思考——在2008年这个特殊年份和背景下,企业和企业家们交上了一份优秀的“慈善答卷”,那么明年呢?后年呢?
为了敦促更多企业养成投身慈善事业的“习惯”,一些相关部门和组织绞尽脑汁。
在“2009中国慈善排行榜”未能卫冕“中国首善”的陈光标,却获得了“最具号召力的中国慈善家”称号。组织者表示,希望陈光标继续“善行天下”,成为引领中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出色旗手。对此,一项秉持“高调慈善”的陈光标表态,将把“怎么样把富人口袋里的钱让他自愿、自觉、高兴地拿出来,捐给社会需要帮助的那些人”作为下一步做慈善的目标。
有专家建议,要建立长效的项目管理机制,以鼓励企业参与慈善事业。未来可以考虑尝试完善有利于慈善活动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尽快开征高额累进制的遗产税和赠与税、提高慈善组织享受的所得税税前抵扣比例、企业捐款或物资抵减增值税等。同时,也需要社会更为积极、有序地参与进来,比如可以考虑设立一些第三方非赢利性的慈善监督组织,积极搭建捐赠方与慈善组织之间的沟通与信任的桥梁,提高慈善基金运作的透明度和信任度。
据了解,一些国家衍生出了专门替民众选择慈善基金的非盈利组织,这些组织力图让捐赠者的钱或物资与其捐赠初衷尽量地吻合,从整体上提高社会的慈善效能。
据陈光标透露,他在中国人权基金会成立了一个“光标榜样基金”,让所有的基金会看看陈光标们是怎么做的,要把每一分钱用在刀刃上,让捐赠方更放心。“基金会用了你的钱,最后给你一个清单,你捐赠过来的一百块钱,我都要告诉你这一百块钱用在什么地方,肯定会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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