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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5月13日 星期一

继在全国率先建立“无缝覆盖”住房保障体系后,又推出“上门服务”、“量身定制”等体现人性化服务的新举措——

【特别关注】成都明确给予住房保障应保对象三次选择机会

■本报记者 高柱
《工人日报》(2009年05月13日 007版)

2009年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措施:资金保证。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资金渠道,包括地方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使用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金不低于10%用于这项事业。

在此基础上,2009年中央又加大了对财政困难地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资金投入。今年,中央财政用于各地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总的资金投入将达到330亿元,这个数字也是2008年、2007年几倍,甚至上十倍的增长。

此外,今年中央代地方增发的国债资金也作为地方的配套资金,补充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和保障性安居工程。

“你们可以换租由市住房保障机构提供的面积较大的住房,在规定的面积标准内只缴纳差额面积应缴纳的租金就可以了,租金标准按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执行”;“你们可以申请登记购买经济适用房,现在经济适用房的配套服务也非常完善,孩子也可以就近读书”……

“五一”刚过,成都市各个街道办的工作人员就纷纷上门造访,向辖区内申请保障的对象宣传该市在住房保障制度落实上又推出的几项新举措,以促其尽早下决心做出选择。

据悉,继在全国率先建立“无缝覆盖”住房保障体系后,成都市近期又为住房保障对象推出“上门服务”、“量身定制”等体现人性化服务的举措,其中,再次明确给予住房保障对象三次选择机会。

“上门服务”送政策

在过去9年间,成都通过在全国率先提出“保障低端、调控中端、引导高端”的思路,构建起“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这种分层次、多形式的住房梯级保障体系,对全市所有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实现了政策上的“无缝覆盖”。

迄今为止,全市已有数十万住房困难户圆了“居者有其屋”的美梦,并实现了“应保尽保”。为进一步让“应保尽保”的住房保障对象了解有关政策而做出“选择”,今年4月底,成都市房管部门又推出新招,即:将对中心城区应保对象实行按区、分街道的区域管理,各区房产管理部门将会把本辖区范围内应保对象逐户落实到各街道办事处。各区房产管理部门会同辖区内各街道办一起,主动上门服务,了解应保对象的住房、收入变化情况和需求意愿,并为应保对象提供最新的廉租、经济适用房政策咨询,指导这些住房困难家庭选择适合自身实际的保障方式,解决基本的住房需求。

据介绍,2007年5月,成都市曾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住房情况调查,基本掌握了中心城区住房困难家庭的情况。“一个家庭的住房、收入和住房需求意愿是动态变化的,现在通过对应保对象实行按区、分街道的区域管理,可以了解住房困难家庭的最新信息。”市房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这样一来,不仅可以及时更新应保对象基础管理数据库,还可以及时解决最需要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问题。

量身定制“保障方案”

为建立公共住房保障制度,自2000年以来,成都市先后出台了《成都市城市公共住房制度实施方案(试行)》、《成都市城市最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成都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实施细则》和《成都市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实施意见》等政策,以及《关于促进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向城镇居民转变的意见》,逐步为全市住房困难户打通了一条绿色通道。

2008年,该市还决定让96万成都籍农民工可申购经济适用房并享受住房公积金。事实上,成都所建立的“无缝覆盖”住房保障体系,是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三个梯级保障制度构成的,每一个保障制度又都设计了多种保障形式。

“这主要是考虑了不同保障群体的实际住房困难,通过多种保障形式,最大限度地为住房困难家庭提供更多的选择。”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他们将了解应保对象的实际情况,通过政策解读和指导,为其“量身定制”住房保障的方案,切实圆他们的“安居梦”。

不过,在推进住房保障的过程中,也有一些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因为客观存在的种种原因选择放弃享受保障机会的情况出现。这位负责人还称,对这种情况,该市房管部门将对其进行3次“上门服务”,给予三次选择机会。“如果应保对象三次都不愿选择,各区房管部门会将其登记造册,并在一定时限内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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