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心公摊面积缩水、物权管理混乱、房价上涨
贵州按套内面积售房引发新争议
本报讯 (记者赵福中)随着5月1日《贵州省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实施,贵州商品房正式按照套内面积销售。然而,这项新政策却引来了许多购房者的激烈争议。不少人担心以套内面积销售会带来公摊面积缩水、物权管理混乱等一系列新问题,并成为房价上涨的一个“由头”。
此前,贵州商品房买卖都是按照“建筑面积”计价,即购房人购得的房屋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加上应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之和。由于房屋产权面积的测量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对共用建筑面积范围测算比较困难,因此普通购房者要测出自己的房产面积比较困难。一些开发商利用这个缺陷,让套内建筑面积“缩水”,由此产生了大量的纠纷。
为此,今年1月,贵州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自2009年5月1日起,商品房一律按照套内建筑面积或者按套(单元)计价销售。
条例出台后,不少业内人士给予好评,认为这样计价具有计算简单、直观,易于当事人双方结算房价款等优点,有助于解决“面积缩水”问题。“就像买车只要挑颜色和型号,而不需要清楚有多少零配件一样,今后买房变得更简单了。”
然而,当这个政策传递到购房者中间后,却传出了这样的声音:“套内面积有保证了,楼道等公用面积缩水该怎么办?”“公摊面积明着不用交钱了,开发商会不会借机乱涨价?”一些人认为,如果按套计价,像公用部分的供暖问题、模糊面积归谁所有等难题都得不到解决,还涉及到物权和今后的使用管理等问题。
对此,贵州省建设厅住宅与房产处处长李国忠表示,把按套内面积销售理解为开发商不再“卖公摊”是一个误解,房价上涨也只是错觉。无论按照何种计价方式销售,开发商都会根据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分别测算销售价格,并将测算价格在销售现场公布。按套内面积销售肯定会使房屋单价上涨,但每套房屋的总价变化不会太大。
至于会不会出现公摊面积缩水、物权管理混乱等新问题,李国忠表示,政策的出台并不会带来此类影响,商品房公用面积有国家强制标准,而建筑部门的规划、设计单位也会进行严格把关,一定会最大程度禁止公摊面积“缺斤短两”现象的出现。
贵州一些房屋开发商对此项政策持欢迎态度,认为这样有利于买卖双方寻求最佳利益结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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