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09年05月07日 星期一

乌市实施《城乡困难家庭教育救助方案》

贫困学生可从“小”到“大”获连续救助

《工人日报》(2009年05月07日 005版)

本报讯 (记者陆金宝)从5月份起,乌鲁木齐市开始实施《城乡困难家庭教育救助方案》,对三类城乡困难家庭子女上学进行救助。

据了解,今后凡属乌鲁木齐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在校子女;儿童福利收养机构及农村“五保户”中的城乡在校孤儿;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在校学生的三类城乡困难救助对象,可在每年9月20日前申请救助。

具体救助标准为:在市教育部门指定学校就读的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政策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后,对在校小学生每人每学年救助200元,在校初中生每人每学年救助300元。

凡经招生部门批准录取的高中学校学生和中等职业教育(公办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学生,按照市教育局有关规定享受减免学费政策后,对在校高中生每人每学年救助1000元,在校中职生每人每学年救助1000元。

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新疆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考入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接受全日制本科、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一次性救助4000元。其中,考取师范、农林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和享受专业奖学金或其它助学金的学生,不重复享受此项救助。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6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