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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4月28日 星期一

“人”由派遣公司管理 “才”由用人单位所用

青海“人才派遣”拓宽用工渠道

《工人日报》(2009年04月28日 007版)

本报讯 (记者蒙景辉)作为一种新型用工方式,“人才派遣”在青海省为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拓宽了“按需选人”的新渠道。目前,全省派遣人员总数达到6000多名。

“人才派遣”又称人才租赁,是一种机动灵活、合理有效的用人机制。它是由人才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首先签订合作协议,再由用工单位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此举不仅缓解了企业招不上急需人才的难题,而且打破了以往企业在用工制度上“从一而终”的旧格局。

在青海,“人才派遣”这一新的用人机制自2004年开始悄然兴起,派遣人员一般都是层次较高的经营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随着“人才派遣”市场的不断活跃,接受“人才派遣”的用工单位已逐渐由邮政、通信等行业向机械制造、金融保险、网络维护等行业延伸,派遣人员的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目前,青海实行“人才派遣”的企业(行业)已由当初的餐饮服务、物业管理、商贸营销、建筑装潢等几家增加到了50多家,其中西宁电信、青海移动、西部矿业、黄河水电等大中型企业,也开始以“人才派遣”形式聘用派遣人员到本单位工作。

随着人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变化,青海已把“人才派遣”这一新的用工形式列入人才交流的重要内容。在推行“人才派遣”的具体实践中,一般较为规范的做法是: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双方先签订派遣服务协议,规范服务项目、确定服务费用、人员技能要求等内容。在签订派遣服务协议时,派遣公司作为“娘家”,要明确提出派遣人员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劳动安全、保险福利等;而用工单位则要把派遣人员当成“自家人”看待,对派遣员工与内部员工一视同仁,并注重与派遣人员的思想交流和沟通,增强派遣人员的归属感,使他们在新岗位感到舒心、爽心和安心,以更好地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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