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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4月27日 星期一

找他人假冒“小沈阳”蒙骗观众

抚顺“凤舞”老板被起诉

《工人日报》(2009年04月27日 006版)

本报讯(记者郑耀辉 通讯员张永兵)凤舞九天二人转大舞台经营者姜某在举办二人转演出时,明知“小沈阳”不能如期到辽宁省抚顺演出仍然销售“小沈阳”来抚顺演出的门票,并在演出现场用假“小沈阳”蒙骗观众。近日,抚顺顺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姜某涉嫌合同诈骗一案提起公诉。

2008年5月,在未办理经营执照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姜某经营了位于抚顺市凤舞九天二人转大舞台。2008年5月7日,姜某同沈阳“本山传媒公司”联系,请“小沈阳”等人到抚顺演出,公司表示研究后予以答复。之后,犯罪嫌疑人姜某开始印制“小沈阳”等三人于2008年6月29日到抚顺演出的门票两万张,并进行演出宣传。

2008年5月末,姜某得知“小沈阳”不能来演出时,继续对外销售演出门票,并且找他人冒充“小沈阳”演出,截至2008年6月29日演出当天,共计售出门票2228张,销售金额40余万元,并将销售款用于支付相关费用和还债。2008年6月29日,假“小沈阳”登台演出时被观众识破,观众群情激奋,导致演出中断。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姜某在对方没有明确答复的情况下,通过媒体对外宣传并开始着手印制、出售演出门票,在得知“小沈阳”不能如期演出后没有采取挽回影响、收回已售出门票等措施,而是蒙蔽观众以达到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公诉机关认为,姜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五项规定,涉嫌合同诈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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