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09年04月25日 星期一

【道德观察】“购房入户”:有悖社会公平的下策

■李瑾
《工人日报》(2009年04月25日 005版)

日前,海口市长徐唐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提高入户标准后,海口将重启“购房入户”。目前,相关部门正抓紧对草案进行修改,待立法程序完成后,购房入户政策即可出台。其基本的内容和方向是:个人在海口市购买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上或价值30万元以上商品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两年后可申请办理购房入户手续。入户对象限购房者本人及符合随亲条件亲属。

时下,“购房入户”几乎成为许多地方政府在应对经济危机,拉动市场需求中,谋求振兴低迷楼市最为“抢眼”的政策。表面上看,让在城市中拥有房产的长期居住人口,能够享受到户籍人口相等的待遇,在一定程度上对现有户籍制度造成的不公是一种修正。但是,仔细研读某些地方政府“购房入户”政策,其中隐约透露出的那种嫌贫爱富的味道,却令中低收入人群顿觉悲观:海南需要购买60平方米以上的房产才能入户,而广东佛山,早在2005年出台的购房入户条件中,就已经将二手房排除在外。看似打开的户籍铁门,恐怕只欢迎有钱的富人。

谁最需要城市户口?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首先需要明白:城市户口能够带来什么?它意味着子女可能拥有的较好教育机会,意味着最低生活保障,还意味着你能够有资格去购买城市中的保障性住房。如果你有城市户口,同时又有钱,还可以消弭诸多权利障碍,无论生活、住房、子女教育,还是医疗、交通……如此看来,“购房入户”政策对户籍改革并没有什么实质性推进,甚至可能扩大不公。

换一种思维。如果说,购置至少达到一定平方米数的房产,是对地方经济的一种贡献,就可以获得城市户口——至少在现阶段,还是具有相当门槛的“稀缺资源”,那么,投资办厂的实业家、高素质的技术人员、构成社会运行的细胞岗位,如商贩、保姆、护工、产业工人等,谁又能否认他们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呢?即使他们在城市没有房产,是不是也应该拥有城市户口呢?

需要指出的是,“购房入户”政策的最大受益者并不是普通工薪阶层,而是那些高唱“房价不高”的房地产商。著名的房地产“大鳄”任志强对反对这项政策的意见大加抨击,甚至用了“愚蠢”、“居心何在”这样的字眼。不愚蠢的任志强自然看到了这项政策为房地产业带来的刺激作用,真正最大的政策受惠人,或许也并不是因买房而获得户口的“有钱人”,而是处于焦灼中的地产商们。相反,那些真正生活在某一城市,为城市发展作出贡献却收入并不算高的人们,他们需要户口带来的各项保障,却因为不够富有,无缘洞开的这一线获取户口的希望。这些,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了“购房入户”政策的偏颇,至少是一个下策。

政府推出的任何经济政策,首先应该建立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上。背离道德与社会公平的政策,必然令政府的形象与权威大打折扣。反思这场金融危机,人们都在指责美国华尔街那些虚伪的金融家。那些忘记了道德约束和社会责任的商人,带给美国乃至整个世界的,只能是一场虚妄的繁荣狂欢。狂欢过后,跌入谷底成为必然。教训虽然是美国的,也能够给我们以启示。

许多事实表明,“购房入户”政策对刺激楼市的作用有限,而它对社会公平的伤害却远大于眼下可见的经济增长数据。况且,没有只涨不跌的房价。一旦“户口刺激”失效,某些决策者又准备拿出哪项公共权利来为房地产商保驾护航。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6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