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公开选拔首席技师
获得者将给予1万元奖励
《工人日报》(2009年04月25日 001版)
本报讯(记者毛浓曦)陕西省日前发布首席技师选拔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凡在在本行业、领域中影响带动作用大、得到业内广泛认可的高技能人才,包括自由职业者在内,全省各级各类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中具有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人员,均可按程序参加每两年一次的首席技师公开选拔。
据陕西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近5年内 “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 称号获得者,“ 陕西省技术状元”、“陕西省生产技术攻关带头人”称号获得者,全国一、二类技能竞赛和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三名,省级二类技能竞赛第一名,都有机会被选拔为首席技师。
据了解,陕西对获得“陕西省首席技师”称号者,将一次性奖励1万元并免征个人所得税;纳入省优秀人才资源信息库,定期组织理论培训、省情国情考察,参加技术咨询等,在技术项目申报、经费支持上优先安排;其技术成果转化所得收益,按一定比例分配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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