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观察】不能开这个危险的先例
4月21日,“证券界死刑第一人”、银河证券营业部原总经理杨彦明终审被判死刑。此前,杨某一直拒不交代6500万元贪污巨款的下落,二审时突然称部分钱款用于行贿,却仍然拒不交代具体去向——据4月22日《广州日报》报道,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现有证据能够认定杨彦明具有非法将公款据为己有的故意和行为,虽然其拒不交代赃款去向,但不影响对其行为的认定。
此案庭审时感到最紧张的,恐怕不是杨彦明,而是某个或某几个躲在暗处至今不为人知的人。对他们来说,宁死也不出卖受贿人的杨彦明“够意思”,但他们的心只能放下一半,因为在最高法院死刑复核没有确定、甚至到行刑前的最后一秒,杨彦明还有供出他们的可能。
目前,有关杨彦明将贪污的部分款项用来行贿的说法,只有他本人的供述,并无其他证据,因此这件事情只能说具有可能性。
杀还是不杀杨彦明,是摆在法官案头的难题,也是舆论争议的焦点。在庭审中,杨彦明的律师就提出,出于判决的社会意义,法院可以考虑不判其死刑,“毕竟抓出那些幕后人具有更大的社会意义”,同时也有可能为国家挽回巨额经济损失。
的确,将杨彦明枪毙了,如果其背后确实存在一个或者一群贪官,岂不是便宜了他们?而且,6500万元纳税人的血汗钱也会不见踪影。如果不杀杨彦明,固然可以让贪官们继续心惊肉跳,但是从2004年案发,经过漫长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仍然没有撬开杨彦明的“铁嘴钢牙”来看,我们实在没有理由相信留他一命就能让他“幡然醒悟”;更重要的是,这可能会开一个危险的先例,那就是让一些人可以通过死不说出赃款的去向先保住一命,而且,某些实际上没有行贿而是自己挥霍了公款的人,也可能借此保住一命。
依我看,判处杨彦明死刑对社会更有利。虽然杀了杨彦明,可能便宜了一个或者若干个贪官,但这只是个案中的遗憾。毕竟,像杨彦明这样能死挺的人并不多见,多数人在死刑的威慑下,是不会放过任何一棵救命稻草的。再者,杨彦明在最后一刻能否扛住也还是个疑问,说不定他现在这样死扛,是为了等着背后的人想办法来营救他。
反过来说,如果不杀杨彦明,虽然有可能查清其背后的贪官或者追回贪污的赃款,但更可能鼓励今后不开口说出赃款去向的人,或者使一些人编造一个借口而获得“免死牌”,其结果会带来更普遍的不正义,给法律留下制度上的硬伤。
两害相权取其轻。即使便宜了受贿官员,我们也不能开一个危险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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