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
新闻——
据《新华每日电讯》4月21日报道,黑龙江省近日召开2009年全省环境执法暨应急管理工作会议,邀请10余家媒体参会,而对有些企业仍在违法排污的情况一概“保密”,部分记者难以理解,愤然退场。记者在现场拍到了一部分内容标题“违法环评‘三同时’企业家数”、“存在环境隐患企业家数”、“超标企业家数”、“后督查时停产企业统计表”等,工作人员说,这些材料是内部保密资料,不能让记者知道,能给的材料记者就“够用”了。
污染信息“躲猫猫”泄了执法疲软之“密”
□毕诗成
如此一幕当然足以让我们想像:堂堂执法者连信息都不敢公布,还敢期待你们严格执法吗?网民们更是极尽嘲讽之能事:环保局成“污染企业保护保密局”。
黑龙江省环保厅开会之所以要请记者,似乎只是想让媒体宣传他们的政绩,仅此而已,所以接待人员才会说“给记者的材料已经‘够用’了”。没想到记者不满足,定要披露更多的信息。
环保部门将污染企业信息当成“内部机密”,不肯给记者,不难理解:一旦彻底公开了,就把自己逼上“绝境”——如果不强力处罚,该罚的罚该停的停,舆论和百姓那里交代不了;如果强力处罚,一来涉及企业太多,都整顿关停了,会伤了本地经济,“影响了招商投资大环境”,环保机构担当不起;二来现在哪个企业没点儿“背景”,明目张胆地搞对抗,谁知道人家在哪里用点“关系”就够自己喝一壶。
但继续为这些违法排污企业“保密”就不同了,可以为自己赢得充分的“迂回空间”:不撕破脸皮,私底下跟企业“商量”,有这最后砝码,罚个款啥的,企业总要给面子;实在动不了人家,干脆从黑名单上删除,假装看不见,也似乎不影响“查污政绩”。
此种姿态与心态,绝非黑龙江省环保厅一家所有,放眼望去,有多少环保厅局难逃此种执法困境?后知后觉,媒体不曝光,群众不上访,便与排污企业相安无事;高举低放,轰轰烈烈的环保排查,常常罚款了事。面对当地重点“支持”的大项目不搞环评公然上马,也无可奈何……
河南省有位官员曾说过:“养猫不抓耗子,要这样的环保局长干啥?”公道地讲,造成此种局面,绝非都是“猫”的主观能动性不足的问题,还有很多现实利益的羁绊与掣肘: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对企业过度保护、官员与企业关系“密切”形成保护伞、对查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现实当中,一些环保部门觉得一年当中运动式查几次、重点“收拾”一两家就可以向公众交代了;能统计出违法排污名单,作为“内部信息”就可以向上级领导交代了。
一边是这些年环保呼声越来越高,国家环保总局变成了环保部;另一边是实际困境未得根治,环保问题越来越严峻。发生在黑龙江省的污染信息“躲猫猫”,只不过泄了执法疲软之“密”罢了。
制止这种“躲猫猫”行为,尚能期待的推进力有三:一是法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施行快一年了,公权部门何以还敢将此种公共信息作为“内部机密”来守着?二是在加强地方政府环保意识、为环保部门扩权“壮胆”的同时,一定要搞好对环保部门成绩和“机密”的监管。三是群众监督,即要落实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表达权,借助公众之力维护环保公信。
躲得过初一,躲得过十五?
□黄哲雯
向社会如实公布环评监测结果,不正是环保部门的职责所在吗?公众对环境状况拥有知情权和监督权,环保部门非但不公布实情,反倒为排污企业保密,岂不是在变相地保护违法行为?
负有监管之责的环保部门给排污企业保密,客观上是一种怂恿,结果只会让那些企业的气焰更嚣张,排起污来愈加有恃无恐。
包庇排污企业,既损害了百姓的知情权,同时也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让环保监测工作的意义大打折扣。
不知黑龙江省环保厅想过没有,记者不是任由摆布的“稻草人”。既然有部分记者因难以理解而愤然退场,那么,这些人很可能会穷追不舍、自寻线索,想方设法地挖出排污企业的名单来,而事实上要做到这点也不难。到时候,环保厅可别担心自己的面子挂不住,悔不该当初。
在信息发达的时下,很多事,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在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的当口,黑龙江省环保厅为排污企业遮丑一事,必须拿出一个解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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