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救助基金”制度
溆浦县法院从容破解“执行难”
《工人日报》(2009年04月20日 006版)
本报讯 湖南省溆浦县法院通过建立“执行救助基金”破解积案“执行难”取得实效,两年多时间,共发放救助款13.5万元,救助了18件疑难复杂案件中的申请人。
过去,该院在执行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时,发现至少有30%是由于被执行人家庭困难、无履行能力而无法执行。得不到赔偿的申请执行人因权益受到损害、经济陷入困境经常上访,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针对这一情况,自2007年始,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法院建立起执行救助基金制度,并得到县财政的支持。
(王继云 朱泽林 荆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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