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颁禁令严防干部八小时外过度娱乐
有市民建议将禁令用细则加以“固化”
本报讯(记者高柱)4月14日,四川省乐山市委、市政府召开市级机关干部作风和纪律整顿大会,颁布十条禁令,包括“严禁八小时以外过度消遣娱乐”。尽管有人提出对于过度消遣娱乐“如何界定”的问题,但当地群众对禁令的颁布普遍持支持态度。有市民建议,当今迫切需要将一些经实践证实行之有效的细则加以“固化”,以确保禁令的长期有效执行。
此次颁布的十条禁令除了“严禁八小时以外过度消遣娱乐,影响正常工作状态”还包括:严禁上班时间以工会活动、党组织名义进行娱乐活动;严禁单位、部门之间上班时间以联谊活动名义进行娱乐活动;严禁到公共娱乐场所召开工作会议并进行娱乐活动;严禁公务接待中午饮酒;严禁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炒股、聊天等。
乐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赵田在会上强调,乐山全体机关单位要对照“十个严禁”正视和查找问题。对无视机关工作纪律,违反机关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如果检查发现或者群众举报有“过度娱乐”的机关干部,乐山市纪委和监察局将采取组织召见、谈话、通报批评、责成写检查等方式进行处理。
据悉,乐山这“十个严禁”大部分内容都是过去明确要求过,但严禁八小时以外过度消遣娱乐却是新增加的。虽然此举引发社会各界一些关于如何界定的争议,但赵田表示,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机关干部常常因为头天晚上过度消遣影响了第二天的正常工作,哪怕是正当的活动也不应该。“有的人深夜12点后还在公众场合喝‘夜啤酒’、吃宵夜,或者在茶楼与朋友打牌聊天,以至于影响到第二天的工作,下一步我们将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此进行检查。”
四川省级机关一位干部对记者说,乐山颁布包括严禁八小时以外过度消遣娱乐的“十个严禁”,是针对现实中一些干部的不良现象提出来的,“很有针对性”。采访中当地有市民认为,要想达到规范干部们的行为这一目的,当今迫切需要将一些经实践证实行之有效的细则用制度“固化”下来,以确保禁令的长期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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