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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4月16日 星期一

北京今日开始返还“限行养路费”

16至30日为集中返还期 减征费用将直接转入机动车主账户

《工人日报》(2009年04月16日 001版)

本报北京4月15日电 (记者吴晓向)记者从北京交通路政部门获悉,因奥运期间单双号限行及奥运后每周停驶一天而减征的养路费将于4月16日开始返还。

据悉, 4月16日至30日为个人机动车养路费集中返还期,减征养路费将通过银行直接转入机动车主的牡丹交通卡账户。近期工商银行已经更新和补办新版牡丹交通卡12.5万张,平均每天接待机动车主4000余人次。

养路费征稽部门表示,同一户名下机动车有欠缴养路费的,需补齐欠费后,方可办理养路费返还手续。返还前将核定机动车应补缴金额和应返还金额,如应返还金额大于应补缴金额的,将返还差额;反之,则需补缴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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