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为失业者发放就业培训券
《工人日报》(2009年04月14日 007版)
本报讯(记者孙覆海 丛民)“不用自己花钱,想学什么就学什么,我一定珍惜这次培训机会。”日前,刚刚领到培训券的山东省莱芜市华冠布鞋厂下岗女工任霞激动地说。
莱芜市政府为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就业培训券,鼓励他们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技能。像任霞一样,将有1.5万名劳动者得到这些就业培训券,总数额共计1700万元。
据介绍,莱芜市对参加城镇就业和创业培训的人员,每人统一发放面值500元的培训券,对参加农业实用技术和农产业创业培训的人员,每人统一发放面值200元的培训券,持培训券可以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培训结束后,经考核鉴定,由市财政向培训机构拨付培训费用,培训券面值不足支付所学专业费用的,其差额部分由财政予以补齐。
据了解,根据当地有关部门制定的《莱芜市培训券发放及培训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培训券实行实名制发放管理,不得转让使用;城乡劳动者每人只能申领一次;持培训券人员自主选择定点培训机构、培训专业;各专业和创业培训的收费标准由市里统一确定,培训券抵顶培训费。配合培训券的发放,目前,该市已初步确定15家定点培训机构,培训的项目达60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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