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币专买小商品 找零骗钱触法律
《工人日报》(2009年04月13日 006版)
为能让假钱“生”出真钱,俩农民竟用低价购买假币,再通过使用大面额假币购买小商品以骗取找零的方法骗取真人民币。日前,河南省安阳县法院审结了一起购买、使用假币案,被告人靳大保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舒凤臣犯使用假币罪,被判单处罚金1万元。
现年42岁的靳大保系河北省临漳县农民,因无一技之长,长年在社会上四处游荡。当他听说用一点儿真币就可以买到许多假币的致富门路后,便决定试一下。2008年5月的一天,靳某到安阳火车站附近用400元购买了一陌生男子出售给他的面值为100元、50元、20元假币共计5980元。同年11月,他找到好友舒凤臣开始预谋花掉假币,并于11月7日起,携带假币先后到河北省涉县、河南省安阳县等地,用大额假币购买小商品,再骗取找零真币的手段,使用出假币2000余元。2008年11月17日,二人再次到安阳县西部山区使用假币时,被当地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靳某购买假币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购买假币罪,被告人靳某、舒某用大额假币购买小商品找零获取真币的行为均构成持有假币罪,遂依据相关法律对二人作出前述判决。
(黄宪伟 李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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