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千家企业响应“共同约定行动”
《工人日报》(2009年04月13日 002版)
本报讯(记者张玺 通讯员吴燕平 母瑾)近日,内蒙古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总工会、内蒙古企业联合会、内蒙古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发文要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3方会议要把“共同约定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结合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活动,以保增长、促发展,保民生、促就业,保稳定、促和谐为总体目标,以保岗位、保工资、实现“稳员增效”为重点内容深入推进这项工作。
记者获悉,作为自治区总工会“51155农民工援助行动”的重要内容,区总将组织动员1000家企业率先开展“共同约定行动”。据区总法工部负责人介绍,通过开展“共同约定行动”,要引导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带头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努力做到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工作岗位,协商确定薪酬,规范工资支付;加强职工技术技能培训,提高职业素质;动员组织职工和企业同舟共济,共谋发展,组织职工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建功立业竞赛活动,促进企业加快自主创新,增强了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目前,全区各级工会组织已经积极行动起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共同约定行动”。通辽市总工会通过与企业、职工召开座谈会、恳谈会等方式达成共同约定的内容。巴彦淖尔市许多企业在市总工会的动员指导下,积极参与“共同约定行动”。河套酒业集团承诺不裁员,而且要按10%的比例给职工上调工资。巴运公司面对严峻形势,公司工会与董事会协商,共同承诺,2009年将保持现有工资水平,做到不减员,努力维护职工队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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