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谨防“保增长”化身“保基建”
保企业、保就业的经济扶持政策,对于GDP的影响,不像投资基建那样立竿见影,但对经济长远发展却更有好处
随着春天的到来,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出台措施,保障经济增长。仅仅在两会结束之后的半个多月时间里,已有超过10个省市自治区出台了地方性经济新政。
在这些地方新政中,有不少地方政府不再仅仅希望通过扩大投资拉动GDP增长,同时开始在稳定就业、扶持中小企业方面进行部署。比如北京3月底出台了《北京市关于金融促进首都经济发展的意见》、《北京市帮扶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若干措施》以及《北京市关于实施稳定就业扩大就业六项措施的通知》,共计66项措施。这些措施中,鲜见以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拉动经济增长的内容,而是从提升金融服务、减免企业税收、鼓励个人创业等多方面,进行政策扶持。
可以说,这样的经济扶持政策已经摆脱了以前惯用的以扩大投资、大兴基建拉动GDP增长的方式,转向保企业、保就业。而保企业、保就业的经济扶持政策,对于GDP的影响,不像投资基建那样立竿见影,但对经济长远发展却更有好处。
但令人遗憾的是,在一些地方“保增长”的措施中,以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拉动经济的举措,依旧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一些省市地方政府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高达数千亿元。
有一位省会城市的领导在分析对本地经济有信心时,算了这样一笔账:该市有700多万平方米的棚户区需要改造;地铁系统的建设需要300亿元的投资;3条过江隧道建设需要60亿元投资;污水管网配套建设需要40亿元投资;其它的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设需要70亿元投资。几项相加,投资规模超过500亿元。他认为,只要投资的方向没有问题,就有信心面对此轮经济危机。但该市2008年地方财政收入不过400亿元。
从这些迹象判断,将未来几年、甚至十几年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中在近几年完成,是一些地方政府应对金融危机的主要思路之一。但这样的思路和方式并不足以治本。主要的原因在于,我国每年超过1000万的新增就业人口,需要保持足够的经济增长速度才能消化。也就是说,我国之所以要“保增长”,某种意义上就是为了“保就业”。如果不能“保就业”,扩大内需、保持社会稳定协调发展等也就不能实现。
但基础设施建设对劳动力的需求比较有限,且多为临时性工作。真正能够持续稳定地吸纳大量劳动力的,还有赖于第三产业即服务业的壮大。在发达国家,从事服务业的人口比重超过60%,我国却仅在三分之一左右。
在此轮经济振兴过程中,地方政府如果依旧仅着眼于经济增长的数量,而不注重经济增长的质量,即产业结构的调整,而是过多地将“保增长”寄希望于“保基建”,那么,我国经济面临的长期发展难题和就业难题,依旧难以得到实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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