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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4月06日 星期一

保罗国际“天价头”案一审宣判

4被告以强迫交易罪获刑

张胜利 刘媛 李亚男
《工人日报》(2009年04月06日 007版)

被告人叶剑文在法庭上

发生在去年的“天价头”事件发生后,舆论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目前,该事件有了新的进展,4月2日,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以强迫交易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叶剑文(保罗国际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罚金5000元;金小英(保罗国际店长)有期徒刑1年零3个月,罚金4000元;程勇(保罗国际美发师)、杜海非(保罗国际美发师)各有期徒刑1年零2个月,罚金2000元。

案件回放——

女学生遭遇“天价头”

法院查明,2008年3月29日下午,河南省一职业学院女学生张怡、袁莎莎在二七路逛街时,来到保罗国际美容美发(河南)有限公司,分别选择了38元和68元的剪发服务。在剪发过程中,为被害人张怡、袁莎莎服务的剪发师被告人程勇、杜海非在店长金小英的授意下,采用隐瞒价格的方法,以种种理由诱骗被害人张怡、袁莎莎接受多项服务,并按照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叶剑文的指使执意要求二被害人办理该店9800元的会员卡。当晚8时许,当二被害人被索要7000多元理发费无力支付时,被告人金小英、程勇、杜海非等人在被告人叶剑文在场的情况下,为达到叶的要求,将二被害人限制在店内并予以看管,强迫二人联系同学借款结账。被害人张怡、袁莎莎在精神恐惧、无奈的情况下,直至当晚10时许,筹足款项后,按照该美发店的要求被迫办理了一张 9800元的会员卡,并用于支付“理发”费6013元(打折价)后才得以脱身。公安机关接被害人报案后,于2008年4月9日在该市保罗国际美容美发(河南)有限公司将被告人金小英、程勇、杜海非抓获,于2008年4月30日在海口市将被告人叶剑文抓获。现赃款已退还被害人。

“天价头”还牵出了偷税罪

“天价头”事件发生以后,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以被告人叶剑文涉嫌虚假出资罪,以被告人叶剑文、金小英、程勇、杜海非涉嫌诈骗罪,叶剑文、何朝霞、李萍、李丽娟涉嫌偷税罪向二七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二七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叶剑文、金小英、程勇、杜海非作为保罗国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涉嫌构成强迫交易罪,叶剑文、何朝霞作为保罗国际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少缴应纳税款,偷税额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应以偷税罪追究责任。而叶剑文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据此向郑州市二七区法院提起公诉。

案件在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叶剑文于2009年3月26日补缴了保罗国际美容美发(河南)有限公司偷税的应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公诉机关认为该行为符合2009年2月28日公布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第三条第四款“有偷税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应对被告人叶剑文、何朝霞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已于2009年3月30日向法院申请撤回对被告人叶剑文、何朝霞犯偷税罪的起诉。二七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准许公诉机关撤回对被告人叶剑文、何朝霞犯偷税罪的起诉,对偷税罪的指控不再审理。

被告认为很无辜法院认定强迫交易

面对公诉部门对其构成强迫交易罪的指控,4名被告人均否认自己有罪。叶剑文更是以“听不懂”、“没有”、“不知道”、“不可能”词语来回应现场公诉人员的讯问。叶剑文甚至很“无辜”地认为:其经营很规范,明码标价,做每个服务都征得两学生的同意,并有她们的签字。两学生消费后很开心,也没投诉。如果有投诉,他会严格按规定处理理发师,让理发师为顾客买单。因为消费后有打折,她们就要求办一个五折卡,刷了卡后她们觉得自己的钱还不够,然后坐在那里等,说同学会送钱来,后来就结账走了。再后来,学生家属就投诉了,但没想到会被两女学生家属敲诈。家属向他要3.5万元钱,他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和当事人做了妥协,给了对方3万元钱,但没想到会是今天这种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叶剑文、金小英、程勇、杜海非作为保罗国际美容美发(河南)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依法应在强迫交易罪的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在量刑时,法院同时又考虑了以下法定和酌定的量刑情节:1.被告人叶剑文、金小英、程勇、杜海非均系强迫交易罪的主犯,应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其中被告人金小英、程勇、杜海非系被告人叶剑文的雇工,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均系受叶剑文指使,所起作用相对于被告人叶剑文较小,可对其三人从轻处罚。但在该三人中,被告人金小英作为店长,所起作用相对被告人程勇、杜海非较大,对被告人程勇、杜海非可酌情从轻处罚。2.被告人叶剑文在案发后已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全面案情,二七区人民法院遂依法做出了上述判决。



“天价头”事件过程

2008年3月29日:两女大学生在保罗国际理发后被索要1.2万元的天价理发费,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

2008年4月5日:保罗国际被有关部门罚款50万元。保罗国际在店门口张贴道歉信。

2008年4月6日:保罗国际向受害女学生及家长道歉,并赔偿各种损失3万元。

2008年4月21日:保罗国际老板叶剑文因涉嫌偷税达15万元,被郑州警方通缉。

2008年5月2日:叶剑文被抓捕归案。

2008年12月12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以叶剑文、金小英、程勇、杜海非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向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09年2月5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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