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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4月06日 星期一

为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最高人民检察院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

《工人日报》(2009年04月06日 006版)

本报讯(记者田杰)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2009年——2012年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检察机关将组织分级实施、覆盖全员的大规模正规化培训,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意见》规定,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要以增强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促进专业化建设为方向,以领导骨干和业务一线检察官为重点,切实做到按需施教、因人施教、学用一致。经过四年努力,全面实现从学历教育向能力教育的转变,从应急性、临时性培训向系统化、规范化培训的转变,从一般法律课程、讲座向多形式、多层次的岗位培训的转变。

《意见》要求继续强化高层次检察人才培养,加快构建检察人才战略高地,探索按业务类别和工作内容、工作特点分类培养评审检察人才,进一步规范检察人才选拔评审工作。今后4年,高检院组织评审2批约150名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使全国检察业务专家达到200名左右,各省级院培养选拔省级检察业务专家达到30至50名;各市(地区、自治州、盟)分别培养选拔30名以上检察业务尖子;各基层院培养选拔一批办案能手。

《意见》指出,各级检察院党组要深刻认识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教育培训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科学规划统筹,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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