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焦点】地方债密集发行

本月主笔 程莉莉 (速写:赵春青)
地方债本周密集发行。
周五,全国首只地方债——新疆地方债上市交易。安徽、河南、四川地方债也分别于本周二、周五及下周二发行。
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内需保增长的重要举措,中国政府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正式宣布,同意地方发行2000亿元债券,由财政部代理发行。
为刺激经济,中央政府已做出4万亿元拉动内需计划,其中中央投资共1.18万亿元,其余的近3万亿元主要由地方政府提供配套资金。
国务院明确规定,地方债资金主要安排用于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及其他难以吸引社会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
地方债的特殊身份受到舆论关注。虽名为“地方”,实际是财政部代理发行、代办还本付息、支付发行费,收益率也接近国债。这使地方债具备了“准国债信用”的性质,自打出生之时起,就和国债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本来,我国预算法禁止地方政府发行债券,除非获得国务院的批准,但实际上,为了应付财政收入短缺,以及增加投资项目获得业绩等等,地方政府一直在通过各种变通的方式发债。这种“缝隙中的生存”带来的是偿付行为不规范,且累积的债务余额巨大。
一边要让地方政府筹到钱,一边不能放任地方政府盲目举债,两方权衡,中央采取了代劳的方式,“可谓用心良苦”。
除了保增长、拉内需、可为地方财政纾困开源方面的积极意义,市场人士认为,地方债的出现填补了我国债券市场的空白,其发行上市无疑增加了可供选择的新品种,拓宽了债券市场的投资工具。
和其他新生事物一样,在地方债的积极作用得到肯定的同时,市场人士的担忧之声也未停止。
这种担忧大多集中在“容易干扰市场信号”上,由于中央政府过多介入,投资者会认为其等同于国债,风险容易隐藏起来,从而影响市场机制的发挥。
此外,如何防范地方政府的“偿还风险”和“政绩工程风险”,如何防范一些机构获得地方债之后,转存银行进行无风险套利等,也引发了不同程度的担忧。
就如何建立起真正有效的市场化机制,三种来自专家的建议或许可以提供借鉴:一是摸清已有的地方债务规模,包括地方的显性和隐性债务,并在此基础上,尽快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二是推出市场化发行的试点。三是尽快修订预算法,因为“此次发行2000亿元地方债采用的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特殊安排,但这毕竟是短期的行为,不是长期的制度安排”。
作为中国债券市场的新成员,机构对高调亮相的地方债给予了高度关注。宏源证券研究所所长程文卫表示,地方债的三年期限与公益性项目较长的建设周期之间,存在一定的时差矛盾。但通过此次发行,中国可在地方债发行方式、期限、交易方式、监督管理,尤其是公债体制改革方面,积累起宝贵的经验。
随着地方债陆续发行,银行成为投资主群体。目前几乎没有个人投资者涉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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