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一起交通事故引发深度思考
公交体制改革的“公”“私”之争
3月11日上午7时许,车号为甘A·28147的310路公交车在兰州市敦煌路兰石技校十字北侧将一名女中学生撞倒,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肇事公交司机系酒后驾车,性质十分恶劣。”据当地交警部门介绍,肇事司机梁某于10日晚饮酒,第二天还没从醉意中清醒就开车上班,最终引发交通事故。
事故经当地媒体披露后引起舆论关注,人们在谴责肇事司机的同时,纷纷将矛盾的焦点引向了兰州市公交集团第八分公司。
“第八分公司的公交车肇事绝非偶然。”一位长期乘坐该公司车辆的市民感叹道。据了解,该公司车辆除存在行驶速度快、抢线占道、服务质量差、安全没有人管等问题外,近年来相继发生过多起公共事件。
2008年3月16日,120路公交车遭到了第八分公司多辆304路公交车车主的“围堵”,理由是运营线路多处重合,乘客被严重分流,其利益受损。直至3月20日,在兰州市建委、兰州公交集团的调解下,304路车主才同意与120路并线运营。
2007年9月5日,第八分公司的305路中巴车突然将44路公交车堵在半路上,致使305路和44路公交车全线停运。最终在有关方面的协调下,双方才恢复正常运营……
从2003年至今,几乎每年都有类似事件发生,最严重的一次,有部分车主寻衅滋事竟然将前来采访的当地媒体记者和处理事端的110民警打伤。
这家公交公司何以能如此蛮横霸道?
据悉,该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单位,挂靠在兰州市公交集团名下,公交集团对第八分公司所有“3字头”的车辆仅有业务指导权,没有领导权和管理权。而第八分公司名下的所有公交车辆,又都属于私人所有或者个体承包经营,第八分公司事实上本身也属于一家“挂牌”的公交企业。
近期发生的“3·11”事故,使人们对第八分公司的不满情绪骤然上升,当地许多市民呼吁对第八分公司及其所有车辆和经营线路实行“收购”,彻底纳入兰州公交集团的统一管理。据悉,早在去年12月,兰州市建委曾向市政府书面报告,申请将私营公交车主营单位(第八分公司)收购,一切归兰州市公交集团管理,提高公交车的整体素质。市政府回复称:先由兰州市公交集团制定具体的收购和统一管理方案后再次上报。
然而,对于“改私为公”式收购,第八分公司却有着不同的想法。(下转第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