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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3月22日 星期一

松花江水开始变清了

本报记者 黄明 通讯员 王欢
《工人日报》(2009年03月22日 003版)

“松花江水这几年又开始变清了,夏秋时节,江面碧波荡漾,群鸟飞翔……”近日,吉林市民林先生高兴地说。

松花江,千百年来以母亲博大的胸怀,滋润着广袤的土地,无私养育着两岸的儿女。其在吉林省的流域面积占全省面积的71.8%,流域内人口占总人口数的73%,流域内GDP贡献占全省80%以上。近年来受多种因素影响,松花江污染比较严重。吉林省很多城市都是依江而建,两岸的人民临水而居,松花江流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关系到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为把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纳入法制化轨道,省政府2008年8月1日颁布实施了《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全省列入《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中的重点工程项目共计86个,总投资约50.39亿元。其中工业企业重点治理项目47个,总投资约11.78亿元;城市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项目30个,总投资约34亿元;重点区域污染防治项目9个,规划投资4.62亿元。

治理规划项目的实施,使松花江发生巨大变化。在全省经济持续增长的情况下,松花江水质仍然保持稳定,与2006年相比,松花江干流有3个监测断面水质有所好转,整体水质状况的评价依然维持在良好水平,全省断面水质保持在国家要求的Ⅲ类水质标准。

对松花江污染的治理,除了环保项目建设,吉林省的环境管理也同步跟上。对流域重点工业污染源在达标控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实行总量控制,以符合流域地表水功能区标准的需要。要求流域重点污染源2008年度实行排污许可证,否则不得排污,目前已为30余家企业办理了排污许可证。

对严重违法排污的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同时限批有关的建设项目等。对重点排污企业实行在线监测,并实行联网监督。对“双超、双有”企业实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为优化产业结构,实现废水COD减排,共取缔关停了20余个耗能高、污染重的工艺设备或装置。

环保部门在治理关闭一些污染企业的同时,对新上的项目也严格把关,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建设项目实行环保审批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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