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原局长周久耕被“双开”
新华社南京3月21日电(记者蔡玉高)记者21日从南京市纪委、市监察局获悉,南京市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原局长周久耕因严重违纪,20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周久耕还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08年12月28日,周久耕因对媒体发表不当言论以及消费高档香烟等行为,被江宁区委按照有关程序免去其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局长职务。后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纪检监察机关逐渐掌握了周久耕涉嫌严重违纪的证据。今年2月13日,江宁区纪委决定对周久耕立案调查。
南京市纪委有关人士介绍,经查,周久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已查实收受他人钱物折合人民币数十万元。同时,还有其他涉嫌受贿线索待查。周久耕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纪政纪,并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日前,经江宁区纪委、区监察局审议并报江宁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周久耕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有关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新华时评
彻查周久耕是对民意的尊重
□新华社记者 郭奔胜
南京市有关部门20日宣布,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原局长周久耕因严重违纪被“双开”,并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周久耕曾因就房价发表不当言论和抽上千元一条的香烟、戴名贵手表而被网民称为“最牛房管局长”。
由网民反映的问题查出一名领导干部违纪及涉嫌犯罪,既体现了党和政府充分尊重民声民意、保障人民监督权,也再次印证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样一个道理。案件进展情况说明,反腐败斗争离不开群众的支持。坚持群众路线,就要真正尊重群众意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不护短、不回避矛盾。这样才能形成反腐败合力,进而凝聚民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周久耕被查处,是近年来群众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行使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的一个典型。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大大拓展了民众参与国家事务、监督干部行为的空间。从陕西“周老虎”事件、云南李荞民事件、深圳“海事局长”事件到南京周久耕事件,无不显示了网络民意表达在推动依法治国、惩治腐败中的作用。群众反映的情况可能很不充分,但只要有关部门尊重民声民意,对有价值的线索及时介入、深入调查,就可能收到单靠专门机关工作无法达到的效果。
当然,互联网的高度开放性也决定了网上信息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情绪化表达和过分渲染现象,可能使部分信息失真。对此,有关地方和部门应当正确认识,不能因为信息失真就不予理睬,而应在第一时间回应网民关注的问题,拿出确凿有力的证据说明真相,解疑释惑,安定人心。这也是尊重民声民意。
周久耕案件提醒广大干部,要习惯在人民群众监督下工作和生活,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那样爱护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共形象,兢兢业业地履行职责,对手中掌握的权力要有敬畏之心,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不该取的利不取,并把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看作帮助自己进步的力量,抱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认真对待,虚心接受。(新华社南京3月2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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