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建设切不可“边缘化”
《工人日报》(2009年03月12日 003版)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 (记者王娇萍 郑莉)要为更多百姓提供保障性住房,实现居者有其屋,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究竟哪个更有效?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副总经理郭涛认为,加快廉租房建设是根本。
“据我了解,廉租房建设的比例远低于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郭涛委员表示,由于操作不规范,目前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存在许多“灰色地带”,比如大户型、豪华型经济适用房,开着奔驰、宝马的人买经济适用房等,“真正需要的群众却不一定买得上住得上,背离了国家出台政策的初衷。”
“加大廉租房建设绝不应只是一个姿态,而应立足于切实解决问题。”在郭涛看来,廉租房发展速度慢,主要在于被“边缘化”了。一些地方重视不够,对其资源分配较少,建设保障资金配备不足,结果在成本制定和施工管理上对廉租房的品质形成“低廉”误区,不是选址偏远,社区配套设施不完备,就是外观和品质显得低廉,使这项安国利民的措施在形象上打了折扣。
郭涛委员认为,根据国情,我国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应首推廉租房,先解决困难群众居者有其屋的基本需求,再适时推进经济适用房建设。
郭涛委员同时表示,加大廉租房建设,当前亟须扩大配租范围,引导和促进中低收入家庭租房居住的合理住房消费观念,并完善退租机制,构建“政府居屋”建设和管理完整的运营体系。在切实保证建筑质量的基础上,将廉租房与商品房混建,注意把廉租房“编织”在城市的构建中,平衡社区的人文居住状况,促进弱势群体随社会文明一起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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