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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3月12日 星期一

部分政协委员建议裁判文书网上公开

让审判在“阳光”下进行

《工人日报》(2009年03月12日 002版)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记者王娇萍 郑莉)“两高”报告,使得老百姓关注的司法公正话题进一步升温。代表委员们在热议中达成的共识,就是让审判在“阳光”下进行,切实做到像最高院所强调的,“司法公正要以老百姓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报告中严斥“有的法官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司法不公,司法不廉”,给代表委员们留下深刻印象。而值得关注的是,就在今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专门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五个严禁”规定,即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有关人士称,这是针对“利用职权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这一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的突出问题而制定的。

对此,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于宁委员表示,律师和法官之间建立起互相信任、良性互动的关系,是提高司法效率、推进司法公正的重要基础,在制度设计上不能靠简单地“严防死堵”,还需要建设更多正常沟通的渠道,引导他们之间建立正当交往关系。

“任何腐败都是在暗处和封闭的环境下进行的,切实做到审判全过程公开,才是杜绝腐败产生的关键。”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任施杰委员建议各级法院实行裁判文书在网上公开,既让当事人有一个公道的解释和说法,更让民众和社会对法官和法院的审判活动有评判、有监督,以此推进司法公正。

全国政协委员滕一龙曾担任了10年的上海市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在他看来,实现司法公正根本在公开,如果确实做到从立案到审判、宣判乃至裁判文书都公开,一切都在“阳光”下进行,即使有很多关系、人情,也躲不开“阳光”的照射。

滕一龙委员同时表示,除了公开,法院内部的权力分解也至关重要,“一个案子受理后,绝不能几个人甚至一个人说了算。因此,司法监督必须跟上。”他认为,加强司法监督一定要有序、有据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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