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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3月04日 星期一

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答记者问

《工人日报》(2009年03月04日 003版)

据新华社北京3月3日电 为贯彻落实中央“两办”今年6号文件精神,中央外宣办、公安部、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等部门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有关工作,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蒋建国日前就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近期“扫黄打非”工作有哪些重点?

答:在内容上,重点打击淫秽色情出版物和网上有害信息,及时发现,迅即处理,防止扩散,不让其有立足之地。在载体上,重点监管互联网出版、手机出版和互联网游戏,对有害信息做到露头就打,决不手软。在区域上,重点管住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周边的出版物市场,对方圆500米以内的书店、报刊亭等实行专人负责、台账管理。

问:如何把好出版物的审读、审看关和报纸、期刊的广告刊登关?

答:提高面向未成年人出版物的质量,把出版物的质量检查作为出版单位等级评估的重要考核指标。重点打击以未成年人为对象、以“买卖书号”方式出版的伪劣图书。对因审查不力、把关不严而流入市场的不良出版物,依法予以收缴并追究出版单位责任。

各地新闻出版部门要高度重视属地报刊广告管理工作,对出现问题的报刊不能一味迁就,否则本来是报刊出版单位的问题,则成了报刊管理部门的问题。因此,一定要把报刊广告作为出版审读的重要内容,加大审查力度,配合工商部门,加强对报刊广告的监管,对违法刊登广告的报刊依法予以处罚。

问:针对青少年的特点,我们有什么具体举措?

答:我们要求各地加大扶持力度和推介力度,积极鼓励出版单位出版更多有益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适合未成年人阅读习惯,集知识性、娱乐性、趣味性和教育性为一体的优秀产品,满足未成年人的精神需求,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俱佳。

新闻出版部门作为精神文化产品生产部门,应首先肩负起倡导阅读的责任,尤其要帮助青少年养成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当青少年能够从读书中找到乐趣时,就会自觉远离丑陋、低俗和蒙昧,就能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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