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新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人日报》(2009年03月02日 002版)
我公司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一级建筑施工企业。为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和依法经营,维护本企业和与我公司发生交易及经济往来的社会各界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特就有关事项发表如下声明:
我公司自2008年12月16日起,使用长方形的技术资料专用章,该章专门注明用于订立合同、结算和其他经济往来均为无效。并重申:未经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任何人均无权代表我公司与其他单位或个人订立合同和发生任何经济往来关系,否则,对我公司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自行负责,本公司概不承担法律责任。
诚望社会各界利益相关方严格审查、谨慎注意,共同防范和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
为期众所周知,特此声明。
200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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