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企业首次发放旅游消费券
500万元消费券可望综合拉动18亿元市场消费
《工人日报》(2009年02月26日 004版)
本报讯(记者孙覆海 通讯员田筱溦 黄红军)2月24日,济南一家景区宣布,将面向济南及周边城市发放50万张面值10元的消费券。据悉,由企业大规模发放“旅游消费券”,这在山东省还属首次。
据介绍,3月1日至4月30日,济南市将举办“盛会泉城游”景区旅游消费券发放活动。向济南市区居民发放消费券30万张,向周边城市发放20万张,总价值达500万元。消费券可以在水帘峡景区宾馆、餐厅消费使用,也可用于购买景区门票、娱乐消费使用。消费券使用期限截至2009年12月31日。
此次发放的旅游消费券不记名、不挂失、不兑现、不找零、严禁买卖交易。整个旅游消费券发行活动历时2个月。
据了解,济南市政府日前曾明确表示,目前济南市的地方财政还不具备向全体市民发放消费券的实力,只能给低收入人群发放补贴。“济南市不会采用发放消费券、旅游券的方式来刺激消费。”这也就意味着济南一旦有发放旅游消费券等行为,买单的不是政府。
“目前,济南市的居民存款已经超过5000亿,属于存款大市。旅游消费的潜力巨大。”水帘峡风景区的负责人介绍说,近段时间,部分地区发放消费券,对于促进消费起到了拉动作用。“家电行业发放消费券的做法就引起了很好的效应。作为一家民营景区,我们希望以此来刺激近郊旅游消费,吸引更多的山东人游省城。”
据介绍,此次发放的500万元旅游消费券可望直接拉动1.25亿元的旅游市场消费,综合拉动18亿元的市场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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