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推进十项价格惠民政策
将调整物管费政策,推广公交低票价
《工人日报》(2009年02月26日 004版)
本报讯 (记者叶小钟 实习生李珩)记者近日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广东省物价局今年将重点开展“价格惠民十项行动”,结合群众反映突出的价格问题,进一步完善价格惠民机制。
广东省副省长肖志恒说,2008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累计上涨5.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今年将切实把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以内。
据介绍,“十项价格惠民行动”将继续推进医药价格管理体制试点改革,规范教育、有线电视、交通、物业、停车场等价格收费。
这些价格惠民政策包括:逐步取消高中择校费,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规范中小学校代收费、服务性收费以及民办中小学校收费行为等;物管费政策将调整,制定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具体实施办法,推行“菜单式”收费管理模式;推广公交低票价,使广大市民享受质优价廉的公交服务,建立出租汽车行业收费监督制度,减轻出租车司机负担。另外还有城市休闲公园免费,调整数字电视收费,高速公路大修临时降价,物价上涨补助困难户等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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