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09年02月24日 星期一

【有话直说】摊贩合法化不应只是权宜之计

□舒圣祥
《工人日报》(2009年02月24日 003版)

据2月22日《新快报》报道,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教授支招:“请把小摊贩合法化!”

摊贩合法化的话题并不陌生。每当城管与小贩之间的“猫鼠”矛盾升级为新闻事件时,几乎都能听到这样的呼声:“小商小贩是城市的宝贝”、“街头小贩应成为合法职业”。

无奈“文明城市”、“清洁城市”之类的政绩需求始终强烈,单纯基于“让每个合法劳动的人都有饭吃”层面的解放摊贩,还不能让城市管理者获得“共同的利益感觉”,自然也就难见实举。

眼下的金融危机让解决就业问题成为地方政府的头等需求。那么,实行摊贩合法化以增进就业,会否让城市管理者推动摊贩合法化呢?

应该说可能性很大。不过,依此而来的摊贩合法化很可能难以持续。如果只是被当做经济危机时期促进就业的一种临时举措,那么,摊贩的再次“非法化”几乎不可避免。

实行摊贩合法化,不是为了促进就业,而是为了尊重经济自由权。我国政府签订并批准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明确规定:人人应有机会凭其自由选择和接受的工作来谋生的权利,并将采取适当步骤来保障这一权利。显然,摊贩合法化是经济自由权的题中应有之义。

小商贩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小贩的饭碗比城市的整洁更重要。同时,小商贩更是磨练企业家的摇篮和土壤,是一个国家经济崛起的生力之军。从街头摆摊到个体户再到小企业最后成大集团,当今一些靠自身努力发展起来的大企业家中,不乏这样的成长历程。这个意义上,小商贩的经济自由权又何尝不对应着国家的经济繁荣?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6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