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安拟追捕弃厂逃匿“黑心老板”
称他们严重损害了职工利益
《工人日报》(2009年02月19日 004版)
本报讯(记者叶小钟 实习生李珩)记者从2月17日广东省人大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针对一些企业老板恶意弃厂逃匿、严重损害员工利益的情况,广东公安将与国际刑警组织联系,打击那些逃到国外去的“黑心老板”,把他们追捕归案。
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何广平说,广东警方与澳门、香港的警务合作非常紧密。在“一国两制”的原则框架下,三地警方先后建立了一系列的联络制度、会务制度、联合办案制度等,有效打击了各类跨境犯罪,在很大程度上防范了跨境的违法活动。不过,去年下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广东省有一些企业老板恶意弃厂逃匿,严重影响了企业员工的利益,影响了社会稳定,引起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
广东公安部门为此专门研究制定了《涉嫌经济犯罪的弃厂逃匿案件执法工作指引》,建立广东省欠薪逃匿、骗贷逃匿、抽逃出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黑名单”制度。2008年以来,广东公安机关共受理涉及恶意欠薪逃匿经济犯罪案件500余起,已妥善处理近400宗。
广东公安部门有关人士分析指出,“弃厂逃匿”这类问题比较复杂,这里面有债务纠纷,是属于民事方面的问题,但是在民事违法行为的背后也隐藏着犯罪的行为。比如说涉及到出逃资金、偷税漏税、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问题。针对这类问题,公安部门将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主动打击。同时及时沟通、联系有关部门,比如说劳动保障部门等。
据悉,“黑心老板”是广东公安下一步打击的重点。据何广平透露,出台《指引》就是为了指导全省公安加大这方面的打击力度。下一步还会与港澳联手,打击那些逃到港澳的“黑心老板”。另外,也会与国际刑警组织联系,打击那些逃到国外去的“黑心老板”,把他们追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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