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举连连确保 “援助行动”落到实处
《工人日报》(2009年02月18日 003版)
(上接第1版)
值得关注的是,方案中不少举措都是首次推出。如要在全国确立100个由全总命名的“全国工会就业培训基地”,由工会与地方政府共同投入资金在劳务输出和输入大省确立10个“农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并在全国3096个县级以上帮扶中心组建就业信息服务员队伍,广泛收集和提供农民工就业岗位信息;又如,在全国地级城市普遍开展工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开设专门窗口,开展政策性小额担保贷款的助贷工作,以小额贷款支持农民工个人或集体进行自主创业,等等。
方案还就资金安排作出部署,要求各级工会通过积极争取政府的资金支持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就业政策补贴资金、动员社会捐款资助等拓宽筹资渠。同时,全总将从5亿元中央财政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农民工就业援助和帮扶服务,并要求各地方工会加大投入,拿出相应配套资金用于农民工援助行动。
全总保障工作部部长李守镇表示,就业权利是最基本的权利。在帮助农民工实现就业方面,工会有自身的组织优势,大有潜能可挖。同时,这也是工会切实履行维权基本职责、服从服务大局的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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