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号文件力推行政权力监控
探索建立覆盖权力运行前、运行中和运行后的完整监控链条
《工人日报》(2009年02月17日 001版)
本报讯(记者王贵元 通讯员李永利)日前,河北省委、省政府出台2009年一号文件《关于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决定在全省开展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
“建立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之举,是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为科学发展观创造良好政务环境的重要实践。”围绕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立和形成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要求,河北省委、省政府认真总结近年来全省开展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经验,决定在拓展和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基础上,努力探索建立覆盖权力运行前、运行中和运行后的完整监控链条。
2008年9月,河北省纪委出台了《关于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了邯郸市、秦皇岛市、省国土资源厅、省商务厅等为试点单位,要求围绕建设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进行探索,为全省积累经验。
今年1月,省委、省政府总结试点经验,提出开展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目标任务:建立行政权力廉政风险评估防范机制,在行政权力运行之前,有针对性地提出预警防范措施;建立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机制,实现权力运行不同环节之间的有效制约和动态公开;建立行政权力运行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将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的评议有机融入干部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和民主评议考核等工作中,并强化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以此构建覆盖所有行政权力和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完整监控链条。
为确保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顺利推进,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削减下放和管理工作,开展行政权力廉政风险评估管理工作,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加强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评议考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