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出台创建工作第2个3年规划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实施星级评定
5类情况下申报星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实行“一票否决”
《工人日报》(2009年02月13日 002版)
本报讯 (记者杨明清 通讯员郑春刚)近日,山东省威海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领导小组出台了创建工作的第2个3年规划,确定新目标,制定新标准,采取新措施,推进创建工作继续深入开展。
规划确定2009年~2011年创建工作的目标是:以全市企业为对象,采用“星级考核”方法,对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程度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4个等次进行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授予相应称号。今后3年,全市每年争取建成400家左右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到2011年争取达到3000家左右,占全市建会企业数的80%。其中,三星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500家,二星级900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一星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1600家。
规划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用工、工会作用发挥、民主管理、职工工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职工生产生活安全、劳动争议调解等8个方面,进一步修订完善标准,以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规划明确指出,申报星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出现下列5类情形,实行一票否决。一是未建工会组织,二是不与企业工会签订集体合同、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三是违法使用童工,四是无不可抗拒的外力原因,当年欠交社会保险费和工会经费,五是当年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群体性事件。
按照相关规定,凡不是威海市命名表彰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其经营者和单位不得参加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的评选。同时,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和谐企业发现一个摘牌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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