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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2月12日 星期一

【大众话题】“政府部门被骗”透出的三种怪象

□ 李 辉
《工人日报》(2009年02月12日 003版)

据《都市时报》2月10日报道,一个只读到高中的湖北农家汉子竟然摇身一变,成了“云南省环保局副局长”、“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云南省广电局副局长”,从富民县、宜良县等地一些政府部门,先后骗得人民币10.4万多元。近日,骗子刘洋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

骗子刘洋再怎么精明、嚣张,终归难逃法网。骗子落网,此事按惯例可以画上句号了。而“政府部门被骗”一事透出了诸多官场怪象,应该引起反思。

怪象之一,被骗的政府部门为何如此轻易就被骗得团团转?以富民县环保局为例,刘洋只不过打了个电话,自称“省环保局副局长”,要求该局购买“奥运宣传册”,并提供了一个银行账号,就这样得手15600元。被这种简单伎俩骗倒的政府部门,除此还有4家。不难看出,被骗的部门之所以愿意“出血”,无非相信这是上级部门或者说上级官员提出来的要求,必须得听从。

怪象之二,一些部门为何如此“放低身段、忍气吞声”?骗子电话诈骗昆明市五华区残联等五家单位时,“有3家单位上当,向他的账户里汇了7万多元”,而没有上当的单位的做法就有点耐人寻味了——既不轻易就范,也不反抗报警。究其原因,想必是对上级部门或者上级官员的不合理要求,下属单位很难找到说理、辩驳的平台,于是形成了这样的对策——先拖一拖,以求不了了之,反正“拖字诀”进可攻、退可守。

怪象之三,这些部门哪来的这些闲钱?5个政府部门被骗10万元,看似不多,但要知道,这些钱是在短时间内汇出去的,似乎是不需要交代去处的。看来,一些部门手中确实拥有一些几近来无影去无踪的钱。骗子知道此中奥秘,监督管理部门偏偏不知道?

少数部门被骗子坑了,处理的结果,几乎都是骗子被严惩,鲜见被骗的部门被追究责任的。其实,单说被骗单位的钱的来源,就应该好好去查一查。也许有人会说,被骗单位本来就是受害者,这么去查是否太残酷了?笔者觉得,被骗单位对骗子来说固然是受害者,可是,如果查出相关单位的钱的管理也有问题,那么,问题就该更深究一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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