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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2月03日 星期一

【大众话题】喜庆的烟花爆竹,少不得规矩

□黄哲雯
《工人日报》(2009年02月03日 003版)

1月31日晚,福建长乐一酒吧因顾客在桌面上燃放烟花,造成15死22伤的事故,给节日的喜庆留下一道浓重的阴影。

过年朋友聚会,说起烟花爆竹燃放一事,绝大多数颇有微词。有说好不容易盼来个长假,本想在家好生休养一番,可接连不断、震耳欲聋的噼啪声却打断了这份清静的;有说一些鞭炮的声音听起来像炸雷、像枪响,家中老人和孩子被吓得不善的;还有说初五那天,一“芳邻”居然在阳台上放了一挂,惊得自己赶忙冲向阳台,惟恐火星落在楼下干枯的竹叶上引发火灾的……一场朋友聚会竟然成了对烟花爆竹的声讨会。

来自媒体的报道显示,烟花爆竹的燃放带来不小的副作用。仅除夕夜,上海的市容环卫工人就清除爆竹垃圾达1200余吨;在北京,除夕夜发生75起火情,46人受伤。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污染和痛苦,无疑给春节祥和欢乐的气氛抹上了一丝阴霾。

对于燃放烟花爆竹问题是禁还是放,多年来一直都是个问题。在多次听证下,北京和上海最终变堵为疏,对烟花爆竹燃放实行禁改限。在此情况下,最现实的方法莫过于在烟花爆竹生产上做文章。

比如,针对目前厂家迎合一些放炮者图过瘾的心理将烟花爆竹个头做得越来越大、响声设置得越来越高的现状,有必要在尺寸、火药填量和响声分贝方面进行限制,否则,如此发展下去,在燃放者过瘾期望不断升级和厂家逐利心理日趋臌胀的背后,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的增大将不可避免。

当然,更重要的是放炮人的素质亟待提高。首先,什么时间段可放、什么时间段不能放,燃放者必须严格遵守。其次,针对那些或出于无知,或出于侥幸和恶作剧心理,在禁放处和人多处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加大教育力度,尤其对那些造成人身伤害的燃放者,更要严惩不贷。

春年放个炮听个响,确实能带来热闹,增添年味,但如果对烟花爆竹的生产和燃放管理跟不上,那么,烟花爆竹就可能成为一匹脱缰的野马。对此,我们必须要有足够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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