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下发《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稳定劳动关系的指导意见》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共同行动应对金融危机
《工人日报》(2009年01月24日 001版)
本报北京1月23日电 (记者郑莉)中华全国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今天共同印发《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稳定劳动关系的指导意见》,通过支持和鼓励企业与职工共谋发展、推动企业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加强对经济性裁员的指导管理、预防处理工资拖欠问题,以及建立健全解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沟通协调机制等几个方面,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带来的严峻挑战,稳定劳动关系。
最近,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一些企业出现经营困难,规模裁员和职工待岗歇业现象增多,欠薪、断保甚至欠薪逃匿问题不断发生,劳动关系不稳定因素增加。为应对劳动关系领域面临的新问题,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定了《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对于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在支持和鼓励企业与职工共同稳定就业形势中的职责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执行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就业服务工作,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作用;各级企业联合会要会同有关企业组织,引导和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尽最大努力不裁员或少裁员,特别是引导国有大中型企业带头不裁员;各级工会组织要大力开展工会、职工与企业的“共同约定行动”,动员广大职工为企业发展献计出力。(下转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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