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发放 亿元消费券
中小学生也列入发放范围
《工人日报》(2009年01月21日 004版)
本报杭州1月20日电(记者李刚殷)一名吴姓中学生在放假前领到了100元的消费券——它可以用来购买商品、看电影以及购买图书。截至今天,杭州市已有23.6万名在校学生领取了每人100元的消费券。
今天,记者从杭州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杭州市拿出1亿元税收向67万人发放消费券。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表示,当前主要问题是消费需求不足,通过发放消费券的形式,鼓励民众消费。
发放主要对象包括已纳入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享受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人、低保家庭、全市中小学生等八大类人员。发放标准是中小学生每人100元,其他符合条件的每人(每户)200元。
杭州市消费券的面值设定为20元一张,使用期限为1月24日至4月30日。在这段时间内,持消费券可到指定商户买商品、办宽带、看演出、看电影、健身、旅游等。
为了拉动更多内需,参与商家也提供了一定比例的打折让利,例如使用消费券购买冰箱等电器时,100元消费券可以作118元使用。
今天晚间开始,杭州组织社区、街道向符合条件的居民发放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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