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团“过冬”的积极之举
——各级工会开展“共同约定行动”综述
这些天来,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倡导的工会与企业、职工间的“共同约定行动”,正在全国各地积极推进,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作为由工会主导的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给企业和职工带来困难情况的一种富有特色的行动,“共同约定行动”是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于2008年12月29日在全总十五届主席团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并在全总十五届二次执委会议上加以部署。
“共同约定行动”一经提出,便引起热烈的社会反响。各级工会紧急行动起来,有的甚至连夜召开会议,结合之前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已经作出的部署,研究落实措施、提出具体要求。
在安徽,省总工会强调要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推动“共同约定行动”;在广东,省总工会提出要坚持抓源头、抓竞赛、抓实事、抓载体,以此落实“共同约定行动”部署;大连市总工会明确要以“树信心、促增长、保就业”为开展“共同约定行动”的主线,在应对金融危机过程中,尽可能让职工少下岗或不下岗,少减薪或不减薪;南京市总工会则就开展“共同约定行动”提出联合倡议,号召广大职工理性对待个人的利益,企业努力避免经济性裁员,工会组织要建立快速反应的预警机制……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共同约定行动”得到了各地企业和广大职工的积极响应,被誉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积极之举”,既维护了职工的权益,又符合企业长远发展的要求,有助于企业和职工抱团“过冬”。
其实,“共同约定行动”源于基层工会的实践和创造。去年下半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日益显现,不少企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针对这一实际,各地工会结合所在地区和企业的实际,一方面推动有关部门督促停产倒闭企业及时足额支付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工资,或与企业管理层沟通协商,建议尽量不要裁员,并利用企业停产歇业期开展职工技术技能培训,为经济回暖后企业发展作技术力量储备,另一方面创新工作和活动载体,如开展“千万职工大行动,转型升级立新功”等主题活动,或通过发倡议书和座谈等方式,引导职工正确认识当前遇到的暂时困难,动员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共渡难关,为企业摆脱困境献计出力。
尤其是一些工会通过向企业和职工发出倡议,号召企业不作经济性裁员,劳资双方要齐心协力,紧密团结,共渡难关,收到了积极成效。(下转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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