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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1月15日 星期一

【新闻特写】“我又回到‘家’了”

——海南省总工会慰问劳模侧记

□本报记者 赖志凯
《工人日报》(2009年01月15日 002版)

“我又找到‘回家’的感觉了。”67岁的谢美琴阿婆握着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符兴的手激动地说。

连日来,海南省总工会组织了7个慰问组到全省各地慰问劳动模范。

谢美琴退休前是海口市百货公司职工,1990年被评为海南省劳动模范。她本人退休金每月900元,丈夫退休金每月800元,但因患脑血栓,需要长期治疗,生活比较困难。

“年轻的时候,拼命干活,被评为劳动模范,但那么多年过去了,也没有觉得有什么特别。现在先是工会来走访登记,如今又来到我家慰问,我感到很满足,有种又回到‘家’了的感觉。”谢美琴用带有海南方言的普通话说。

“工会是劳模之家,不论是谁,不论在哪个岗位,只要做出贡献,党和政府都不会忘记。像您这样对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无论有什么困难,工会都会及时给予帮助。”符兴用海南话与谢美琴交流,这让她感到格外亲切。

“告诉您一个好消息,省总正在筹备成立劳模协会,希望通过协会,让劳模之间互相帮助。”海南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陈菁接过话茬。

在71岁的海南农垦天富公司退休职工黄承福家里,符兴仔细地查看了这位1979年当选的海南省劳动模范的住房,还询问医疗是不是有保障,房子够不够住。当得知小孩在一家私企打工时,他鼓励黄承福说,我们的劳模要带头转变就业观念,不一定非要在政府、国有企业上班才叫工作。

在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看望劳动模范时,符兴对企业负责人说:“对有贡献的人要安置好,劳模是企业的宝贵财富,希望企业学习劳模、宣传劳模、尊重劳模、关爱劳模,让职工争当劳模。目前,对全国劳模中央财政每年都拨出专项资金进行慰问,我们省总工会已争取到省财政的支持,今后每年都对省级劳模进行慰问。”

他说:“希望通过慰问帮扶等活动,体现党、政府和工会对劳模的关怀,引导社会关爱、学习劳模,让劳模精神发扬光大,让劳模的光荣传统在新时期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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